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2022-05-13 17:36 选稿:郭林

  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一)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二)实物配租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1.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2.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3.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4.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5.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7.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8.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